缩宫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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缩宫素

药物别名:3-异亮氨酸-8-亮氨酸、合成催产素、催产素、Pitocin

一级分类: 妇产科用药
二级分类: 子宫收缩及引产药物
药物别名: 3-异亮氨酸-8-亮氨酸、合成催产素、催产素、Pitocin
药物剂型:
注射剂:5U,10U(1U相当于人工合成缩宫素1.7μg)。
药理作用: 本品以往系自猪等动物的脑垂体后叶中提取,现用其人工合成品。本品引起子宫收缩的效应与妊娠期成正比。随着妊娠期增加,子宫平滑肌上缩宫素受体增多,小剂量本品可引起节律性收缩,大剂量则引起强直性收缩。还能刺激哺乳乳房的泌乳上皮平滑肌排乳,但不影响泌乳。升压和抗利尿作用很弱。
药动学: 本品口服后立即被消化道的酶所破坏。肌内注射吸收良好,3~5min生效。鼻腔喷雾易被黏膜吸收,主要经肝、肾消除,血浆t1/2小于10min,仅少量以原药随尿排出。
适应证: 引产、生产子宫收缩乏力、产后出血和子宫复原不全。
禁忌证: 前置胎盘、胎位不正、产道异常、经产妇或有剖宫产史者均应禁用。
注意事项: 1.心血管病患者应用本品时输注液体量应适当减少,相应地,滴速必须减慢。较大剂量长时间应用时,液体容积也应小一些,输注液体须含电解质,以免发生水中毒。2.用药期间应持续仔细监测胎心和宫缩情况,随个体反应情况调整剂量更为稳妥。
不良反应: 1.偶有恶心、呕吐、心律失常、骨盆血肿,严重的全身过敏反应(anaphylacticreaction)或其他过敏反应(hy-persensitivity reactions)也会发生。2.过量或对本品敏感的孕妇可引起子宫剧烈收缩,导致子宫破裂和广泛的软组织撕裂、胎心过缓、不齐和窒息,甚至导致胎儿或母体死亡。3.缩宫素常有加压素(抗利尿激素)样活性。大剂量长时间应用可出现低钠血症和水中毒,如[肺水肿]、抽搐、昏迷甚至死亡;还可因严重高血压和蛛网膜下腔出血而死亡。4.有应用本品引起新生儿黄疸和视网膜出血的报道。
用法用量: 1.引产以5U加入0.9%氯化钠注射剂500ml(优于葡萄糖注射剂)稀释后缓慢静脉输注,开始每分钟0.5~4mU。后逐渐增加每分钟1~2mU。当滴速达到每分钟6mU时本品血药浓度一般与正常分娩相当,但也有需要每分钟20mU的,这必须根据实际宫缩和胎心情况,在富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,逐步从每分钟6mU开始加量,切不可突然加至每分钟20mU。一旦分娩开始,输注缓慢撤停。2.产后止血肌内注射5U,同时肌内注射麦角新碱0.5mg;或输注10U,滴速为每分钟20~40mU。
药物相应作用: 1.恩氟烷浓度大于1.5%,氟烷浓度大于1.0%,吸入全麻时,子宫对缩宫素的效应减弱。2.其他宫缩药与缩宫素同时用,可使子宫张力过高,产生子宫破裂或宫颈撕裂。
专家点评: 该药有较强的兴奋子宫作用,也有较弱的抗利尿和加压活性,临床上主要用催产及引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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